索引號: | 014249827/2021-00309 | 分類: | 國土資源、能源\土地 通知 | ||
發布機構: | 啟東市人民政府 | 文號: | 啟政復〔2021〕6號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1-01-25 | 發布日期: | 2021-01-28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稱: | 市政府關于同意批準《啟東呂四港經濟開發區新材料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(10-01、02、05地塊)》的批復 |
市政府關于同意批準《啟東呂四港經濟開發區新材料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(10-01、02、05地塊)》的批復
啟東呂四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:
你園區《關于報批<啟東呂四港經濟開發區新材料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(10-01、02、05地塊)>的請示》(呂開管〔2020〕8號)已收悉。經研究,批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你園區上報的《啟東呂四港經濟開發區新材料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(10-01、02、05地塊)》。
二、同意以上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中調整的指標。
10-01、02、05地塊位于呂四港經濟開發區新材料工業園,規劃調整范圍用地總面積119.09公頃。其中10-01地塊為排水用地(1302),用地面積為9.26公頃,建筑密度≤55%,容積率≤0.5,綠地率≥15%;10-02地塊為三類工業用地(100103),用地面積為31.86公頃,建筑密度≤55%,容積率≥0.9,綠地率≤15%;10-05地塊為物流倉儲用地(1101),用地面積為50.21公頃,建筑密度≤55%,容積率0.7~1.5,綠地率≤20%;其中10-05-01地塊為供燃氣用地(1304),用地面積為2.43公頃,建筑密度≤55%,容積率≤0.5,綠地率≥15%;10-05-02地塊為三類工業用地(100103),用地面積為25.33公頃,建筑密度≤55%,容積率≥1.0,綠地率≤15%。
對涉及本片區控規批復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標,按控規文本執行。
三、你園區要切實按照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執行,依據本規劃督促建設單位及時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,控規確定的強制性指標不得擅自更改,并要加強對建設項目的跟蹤管理與監督。
啟東市人民政府
2021年1月2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